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
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,重点是农村,城市也要抓,对群众反映强烈、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、行业和领域,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,依法重点整治。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,与基层“拍蝇”结合起来,既抓涉黑组织,也抓后面的“保护伞”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,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、关键之举,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。
目标任务
通过3年不懈努力,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,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,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,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明显提升;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得以铲除,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;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,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,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。
各级扫黑除恶举报联系方式
全国举报电话: 010- 12389
全国举报网站: www. 12389.gov.cn
全国举报信箱:北京市邮政19001信箱
江苏举报电话: 025-83524730
网络邮箱: jsgashce@163.com
微信公众号:江苏刑侦
新浪微博: @江苏刑警在线
仪征市扫黑办举报电话: 0514-83445145 (工作日8:30-12:00 14:30-18:00)
仪征市公安局举报电话: 110 0514-83441295
举报邮箱: yizhengshce@163.com
举报信箱:仪征市真州镇大庆北路89号仪征市“扫黑办”
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,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及“保护伞”违法犯罪线索。对于举报线索将严格保密,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;对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,将依法从严、从重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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